企业信息

    北京顺兴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11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2013
  • 公司地址: 北京市 丰台区 丰台街道 *街社区 丰北路46号
  • 姓名: 周先生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申请发明***申请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版权申请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1-06
  • 阅读量:188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
  • 产品数量:10000.00 件
  • 包装说明:
  • 发货地址:北京丰台丰台*街社区  
  • 关键词: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发明***申请详细内容

    **权的保护  
    
          *七十八条 **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以及**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设立的管理**工作的部门。
    
          *七十九条 除**法*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纠纷进行调解:
    
          (一)专利申请权和**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对于前款*(四)项所列的纠纷,**权人请求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八十条 ****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工作的部门处理和调解**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八十一条 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工作的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管理**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较先受理的管理**工作的部门管辖。
    
          管理**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管理**工作的部门*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管理**工作的部门的,由****行政部门*管辖。
    
          *八十二条 在处理**侵权纠纷过程中,被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复审**受理的,可以请求管理**工作的部门中止处理。
    
          管理**工作的部门认为被请求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显不能成立的,可以不中止处理。

    http://lexiaoyao1977.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北京顺兴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丰北路46号,联系人是周先生。 主要经营北京顺兴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过北京市工商局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专门从事有关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代理机构。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顺兴捷一直注重创新求变,关注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在不同阶段为客户提供具有战略性的、富于创新的高品质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把中国企业都有自己的品牌作为己任,为中国乃至海外的企业注入品牌的生命力而不断奋斗。。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