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登记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 9、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10、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补正期限: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1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12、软件着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着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